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时间:2019-05-07


——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张淑琴

徐吉鹏

 

    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和网络直播行业发展非常迅猛。团中央联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开展的调研显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高达到93.7%,69.7%未成年人有自己的手机,玩游戏的比例占到64.2%,而且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网民中经常观看直播的比例分别达到6.4%、l8.3%和205%。网络已成为他们成长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的网络环境仍良莠不齐,影响未成年人价值观的低俗、色情信息仍较普遍,未成年人因沉迷网络而酿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时有发生。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学联提交了《在网络直播环境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提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提案》。如何平衡产业发展需求和未成年人保护的职责?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我们可以做哪些努力?《中国青年》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临沂北城小学校长张淑琴。

    《中国青年》:你这次上会提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建议》的提案,这份提案的出炉有怎样的背景?

    张淑琴: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当前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69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远高于同期全国人口互联网普及率(57.7%)。从各学历段情况看,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生上网比例分别达:NS9.5%、99.4%、96.3%和99.0%。

    面对向所有人开放的网络空间和具有巨大市场与商业利益的网络产业,如何实行高于成年人标准的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核心难题。多年来,相关专家和社会各界一直呼吁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专门立法。2014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国家网信办组织力量牵头起草。2016年9月,《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2017年1月,原国务院法制办就《条例(送审稿)》再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引起普遍关注和热烈讨论。2018年4月,司法部对《条例》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并在9月就《条例(修改稿)》征求了有关部委意见。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条例》规范的领域已基本达成共识,对加快《条例》立法进程均有统一认识。所以,我们建议司法部尽快修改完善并出台《条例》,对当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点问题作出规范。

    《中国青年》:作为小学校长,能否介绍你所在学校学生们的手机使用情况?据你观察,是否存在学生向网络主播非理性打赏这类问题?学校在此方面是否有相关管理办法?

    张淑琴:我在小学里工作,小学是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很少有学生带手机来学校的。我们学校有几个孩子带手机,不过带的都是学生机,主要接打电话,没有太多功能。至于学生向网络主播非理性打赏的问题,我们学校没有听说过。

    我们通过家长会提醒家长,孩子们的识别能力很弱,从孩子的健康成长、视力保护乃至性格养成的角度出发,一定要控制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和浏览的内容。我们通过班会跟孩子们讲网络上的各种风险,教导他们学会识别和保护自己。我们还邀请律师、法官来讲课,讲述相关网络风险。

    《中国青年》: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网易首席执行官丁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了青少年沉迷于手机的问题,他认为原因在于“很多家长自己懒,把手机丢给小孩来解放自己的时间”,并建议一方面要增设儿童户外活动空间,另一方面要增加优质内容,“刷手机也要寓教于乐”。你如何看待这种观点?

    张淑琴:丁磊委员提出了增加户外时间的建议,我非常认同。现在孩子的触网年龄很小,有的孩子一两岁就开始玩手机了,一些家长在孩子哭闹时,也会扔给他一个手机。孩子如果完成了作业,却没有丰富的课外生活,看家长玩手机,也可能养成玩手机的习惯。所以,增加户外时间的提议非常好。我认为最好的教育就是陪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如果家长不想让孩子玩手机,自身就必须以身示范,尽量不要在孩子面前长时间刷手机,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我们希望家长们能带着孩子一起出去运动。如果家长能够与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营造“书香家庭”就更好了。此外,国家也可以考虑开发适合于家庭的健身操,一家人在一起做健身操,既能锻炼身体、培养家庭感情,也能适当地减少刷手机的时间。

    丁磊委员的另一个建议是增加优质内容、刷手机要寓教于乐。据我了解,小孩玩游戏也有他们社交需求的原因,如果其他同学都在玩而自己不玩,与其他同学交流就插不上话。光靠堵不行,还要疏导,现在是网络时代,网络不仅仅有娱乐功能,也要发挥育人功能。学生可以借助网络学习,比如某堂课、某个知识点没听懂,那么网上也会有“翻转课堂”。但家长要了解孩子具体玩的什么内容,并限定时间。减少青少年沉迷手机网络.仅仅靠学校是不够的,尤其需要家长的密切配合。

    《中国青年》:当今的未成年人是真正的互联网“原住民”,生活中已经“无网而不在”。从青少年成长与权益保护角度来看,你认为目前的网络环境主要还存在哪些问题?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做出努力?

    张淑琴:网络是个开放的空间,从青少年成长与权益保护角度来看,我认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点:一是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网络信息不好界定,行业监管和企业内容审核没有标准,难以执法;二是现有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如《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都是面向全体网民的,只有个别条款针对未成年人,不适应当前未成年入网络保护的迫切需求;三是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尚无有效手段,特别是在网络游戏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的职责交织在一起,而直播、短视频等新业态也层出不穷,如何合理界定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的边界,还争论不休。

    首先,要尽快出台《未成年入网络保护条例》。这个条例在前期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征求过意见了,通过条例来加强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内容监管和行业管理,合理界定“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网络信息”的范围,健全约谈警示、定期巡查、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对未履行审核义务、放任不良信息传播的企业要依法高限处罚,同时要依法对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其次,要推动企业和平台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都具有媒体属性,对以青少年为受众的动漫、游戏、视频等,要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先审后发”的制度,规范个性化推荐算法,减少低俗内容的推荐。加强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机制建设,包括身份识别技术、防沉迷系统、家长守护工具等等,最好能通过行业协会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

最后,要提高未成年入网络素养教育水平。通过各类家庭教育指导,让家长学会和孩子沟通,管理好孩子的手机使用、上网时长和浏览内容。学校网络教育的重点放在教育学生正确对待网络、学会规避风险和预防沉迷。对已经沉迷网络的未成年人,要进行心理干预为主的教育矫治,避免简单粗暴的惩罚式手段。

 

                              摘自《中国青年》2019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