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须知


本馆实行开架借阅,主要服务对象为3—16岁少年儿童及家长、教育工作者。

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气味刺激食品及液体入馆

2严禁在馆内任何区域吸烟、使用明火。

3、请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物品,与借阅无关的物品可免费寄存至存包处

4、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不穿背心、拖鞋入馆言谈举止文明,不在馆内嬉笑打闹,不随地吐痰废弃物 保持室内安静、卫生

5、请遵守公共秩序和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爱护馆内设施设备和文献

6、请勿在馆内从事与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7、学龄前儿童来馆须家长陪同,并注意安全。

8、书刊可自行取阅,每次1册,阅后请放回原处或指定位置。

9、期刊、报纸、工具书等仅限在馆内阅览。如需复印,请到借阅台办理手续,复印完毕请及时归还。

10、借阅图书须出示读者证。押金100元的借阅证,每次可借图书10本以内(含10本);押金50的借阅证每次可借图书5本以内(含5本),借期45天。在到期前一周内(该书在没有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到本馆一楼大厅办证处或拨打电话0731-82229452)登录网站(http://www.hnst.org/)办理一次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45天(以续借当天为准往后推45天)。

11、办理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划破损现象,如有污损请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

12遗失本馆书刊者应立即联系我馆工作人员,限期1个月购买完全相同的同版书刊(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否则按书刊原价2倍进行赔偿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的2进行赔偿遗失或破损光碟按标价赔偿如成套光碟丢失或破损1片或数片,按整套光碟价格赔偿末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遗失书刊光碟一个月内找回原文献的,凭读者证和原文献退回所赔款额,但仍须交纳从支付赔偿金日至归还文献日的逾期约金,逾期不理退款手续

13批划、涂改、污损书刊光碟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本赔偿10元,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或有页的,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交纳赔偿金

14、未办理阅手续,将馆藏文献(书刊光碟等)擅自携带出馆者,一经发现,按偷窃文献论处,除追回被窃文献外,偷窃文献者按文献原价的10倍交纳赔偿金,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5、遗失、污损偷窃拒不交纳违约金、赔偿金者,本馆有权视情节轻重以提醒、警告、置停读者证(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注销读者证(押金折抵偿费用),通报送交有关部门或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所有

咨询电话:0731-84433646

2019年8月